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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六條之規定,設置「國立政治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本校性平會是一個由教職員工生代表組成的委員會,並非是一個離大家生活很遠的組織,相反的,它提供了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可觀察自己與周遭生活的觀點,也同時讓我們更了解性別深深影響你我之間的互動。

政大性平會相當重視校園性別平等議題,在各相關工作上持續努力,希望藉此讓全校教職員工生因了解而避免誤解,多一點認識少一點歧視。

壹、組織概況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6條規定,本校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下稱性平會),本校性平會設置辦法規定,本委員會置委員二十一人,組成如下:

  1. 當然委員五人:校長、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人事室主任。校長為主任委員。
  2. 教師代表九人:由各學院推薦各一人。
  3. 職工代表二人。
  4. 專家學者及研究人員代表二人:由具有法律、社工、心理、科技等相關領域專家學者、研究人員代表。
  5. 學生代表三人:由學生會推薦。

前項第二至五款代表應具有性別平等意識,由校長聘任之,其中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主任委員得於委員中聘任一人擔任副主任委員;並得聘任執行秘書一人。 委員會採分組任事,設政策規劃組、課程及活動宣導組、校園空間環境組、事件調查處理四組。

貳、性平會之任務

  1. 整合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其實施成果。
  2. 規劃或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3. 研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及評量。
  4. 研擬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與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之防治規定,建立機制,並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
  5. 調查及處理與性別平等教育法有關案件及性騷擾防治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之性騷擾申訴案件。
  6. 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
  7. 推動本校相關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
  8. 其他關於學校或本校相關社區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

參、業務承辦單位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學務長室)